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巨化股份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过我们认真审核,同意将下列议案提交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审议: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度计划;
2、关于参股子公司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张子学 刘 力 鲁桂华 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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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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