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常山县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认定发放办法》(常人社[2019]109号)文件精神,会同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县法定劳动年龄段低保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灵活就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进行核查,最终确定189名残疾人符合政策补助缴费金额的10%。经残联党组研究决定,名单予以公示。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残疾人联合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写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常山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5890236。
常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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